教育部有關教師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下稱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 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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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組長
01-1南投縣政府 函.pdf
01-2教育部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