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115年5月份道路交通安全宣導標語宣導
1 電動代步器同雙腳,不可雙載,應行駛人行道,遵守行人規則沒煩惱。
2 電動代步器靠邊行,過馬路走斑馬線,看清行人號誌不搶先。
3 電動代步器不是車,不可行駛於車道,不可駛入車陣或任意穿越道路。
4 電動代步器穿上反光衣,行進與過馬路更安心。
5 吃藥若有副作用(頭昏、嗜睡、疲倦、看不清、肌肉無力),勿使用電動代步器。
南投縣政府與國姓國小關心您
發佈人:
訓導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