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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所員工數位相片創意 編輯比賽

南投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所員工數位相片創意
編輯比賽簡介
一、宗 旨:
為鼓勵員工使用電腦發揮其創造力,提倡電腦運用技能,實現縣政e化之目標。
二、主辦單位:
南投縣政府計畫處
三、參加對象:
本府各單位暨所屬機關學校、公所員工(含非編制內員工:約聘僱人員、臨時人員、替代役)。
四、編輯主題:以不違反善良風俗為原則。
五、作品規格:
1. 作品之規格:電子檔格式至少500萬畫素以上、原始圖檔300dpi以上。
2. 作品正面不得有作者資料或標記。
3. 作品不得為未編輯之相片,原始相片需編輯加入圖形或文字或繪圖或多張相片合成等展現創意。
七、評審標準:
整體意涵30%,電腦編輯技巧40﹪,創意特色30﹪。
八、獎項:
1.第一名:禮券4000元、嘉獎2次及獎狀乙幀。
2.第二名:禮券3000元、嘉獎1次及獎狀乙幀。
3.第三名:禮券2000元、嘉獎1次及獎狀乙幀。
4.佳作3名:禮券各1000元、嘉獎各1次及獎狀各乙幀。
九、活動時間:
1.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月21日止(郵寄者以郵戳憑)。
2.繳交作品:參賽作品 (如有多張需一併列印)以1比1比例原色列印及報名表,另需繳交參賽作品之電子檔(副檔名存jpg或tiff,資料太大者需壓縮成zip),可親送或掛號郵遞至計畫處資訊管理科(郵寄以郵戳為憑),洽詢電話:2245361,府內分機:2151。
2.評審時間:10月底。
3.得獎公佈及頒獎:11月 10 日左右於本府網站公佈得獎人員名單及作品,另配合本府動員月會恭請 縣長頒獎。
十、評審人員:由承辦單位、觀光處、農業處、教育處、文化局等單位組成評審小組。
十一、評審標準:
1. 採序位法予以評審,就各評審項目分別評分,並換算為序位,再加總計算各作品之序位,以序位積分最低,為優勝第一名,依此類推決定各作品名次。以序位法評定名次,評審結果有兩件作品以上序位名次相同者,擇獲得評審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為優勝,仍相同者,以評定序位第一者之總分較高者優勝。
2. 為保有入選作品水準,各獎項得獎作品需達標準80分始得入選,未達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十二、附則:
1. 所有報名參賽作品,不論是否得獎概不退還。
2. 歷年得獎作品不得再參賽。
3. 每人參賽件品最多2件(得獎作品中,如有2件作品是同一參賽者,為鼓勵其他參賽者,僅獎勵分數較高作品)。
4. 嚴禁盜用、抄襲、仿製他人作品參賽,違者取消參賽資格,如有得獎,將追繳其獎項並簽報 縣長懲處,若違反著作權法之相關法律責任應自行負責。
5.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歸南投縣政府,本府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之權利。
6. 得獎人員因其它因素無法敘獎,主辦單位得頒發禮券及獎狀。
7.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者須開給扣繳憑單。
8. 其他未盡事宜將由承辦單位隨時補充及說明之。
發佈人: 教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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