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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學年度學校輔導教師「在職訓18小時」及「職前訓40小時」

一、依據本府105年12月7日府教特字第1050254446號函及1050254495號函諒達。
二、旨揭二種研習因性質不同,依課綱(如附件)規劃之課程亦不相同,因此無法相互取代,惟其中「40小時」之「2月3日下午場3小時課程」可抵「18小時」課綱之「理論與實務研討」或「系統整合」項目擇一,其餘恕無法抵用。
三、在職訓18小時:非初任教師參加。
(一)研習日期:106年1月20日(星期五)、1月23日(星期一)及1月24日(星期二)。
(二)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課程代碼:
1、18小時全程參與:2118272。
2、1月20日上午:2119942、下午:2119944。
3、1月23日上午:2119922、下午:2119926。
4、1月24日上午:2119930、下午:2119933。
(三)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6年1月17日(星期二)止。
四、職前訓40小時:初任教師參加。
(一)研習日期:106年2月3日(星期五)、2月6日(星期一)、2月7日(星期二)、2月8日(星期三)及2月9日(星期四)。
(二)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課程代碼:
1、40小時全程參與:2118267。
2、2月3日下午場:2119953。
(三)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6年1月19日(星期四)止。
五、研習地點:皆為南投縣立南投國中(第二會議室)。
六、各校於旨揭研習之完成率攸關教育部對本縣教育經費之補助(一般性補助款考核項目之一),每學年考核一次,請各校確實完成105學年度(105年8月1日至106年7月31日)之研習項目與時數。
七、105學年度下學期輔導相關研習預告:
(一)3月份:性別影展3小時(可抵「實務工作的法理情」或「重大議題」3小時擇一)。
(二)4月份:校園輔導工作倫理與實務6小時(可抵「實務工作的法理情」、「理論與實務研討」各3小時)。
(三)7月份:成功輔導案例分享會3小時(可抵「個案研究」或「督導與成效評估」3小時擇一)。
八、爾後本縣預定在職訓18小時於寒假、職前訓40小時於暑假(8月份)辦理,各校可及早規劃以利相關人員參訓。
發佈人: 教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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