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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7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認證相關事項,請查照。

一、 依據教育部108年3月18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039066號函辦理。

二、 旨揭認證作業,各校及所屬擬認證教師,資料繳交期程均自108年4月10日起至6月30日止,並請先於下列網址下載認證資料表格:http://bit.ly/ntnu107app。

三、 因「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之培訓認證功能仍有待修正,為不影響教師認證權益,請擬認證之教師至下列網址分別提交資料:

(一) 進階認證:http://bit.ly/ntnu107adv_app。

(二) 教學輔導教師認證:http://bit.ly/ntnu107tch_app。

(三) 繳件狀態可至:http://bit.ly/tpdntnu網站查詢。

四、 凡107學年度完成實體研習者,皆採107學年度認證手冊之規定申請認證。倘有106學年度完成實體研習尚未取得認證之教師,則可依106學年度認證手冊之表格申請認證,亦可準用107學年度之規定。

五、 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教育部委辦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究團隊承辦人:曾勤樸先生,(02)7734-1228。
發佈人: 教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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