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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師第2期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年4月3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1300號函辦理。
二、 「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賡續培育臺灣手語師資,爰辦理本計畫。
三、 國教署已委請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旨揭計畫,第2期培訓報名日期為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1日(星期日),請貴校依計畫薦派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參訓,培訓報名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一) 參訓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並經主管機關薦派者(視名額依國私立學校及未辦理培訓縣市序位優先錄取)。
(二) 報名方式:
1、 有意願且符合參訓對象之教師,請先填具報名表並至報名表單網頁(https://forms.gle/si3TxxpNjnxEMcfb6)填寫報名基本資料。
2、 報名表經學校確認核章後,請學校於114年5月28日(星期三)前郵寄至本府教育處學管科,信封請註明「臺灣手語教師報名表」。
(三) 公告錄取名單:於報名截止後,1週內公告錄取名單,並將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首頁最新公告區(https://website.ncyu.edu.tw/cset),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錄取。
(四) 培訓時間、地點及課程:預計114年7月至114年12月,實際授課時間另行公告(薦送教師參訓地點應以就近區域為原則)。課程時數為108小時,課程安排每週1天,課程結束後,辦理初級臺灣手語課程評量,評量通過後,續上中級臺灣手語課程及學科課程。
(五) 參與本計畫之現職正式教師,請學校務必依錄取通知及本培訓之課表(含培訓後測驗)給予公(差)假。另,為鼓勵教師參與培訓,國教署將部分補助參訓教師排代課鐘點費。
(六) 本計畫申請課程抵免:針對已擁有證照(手語翻譯員等)或具手語能力或教學經驗之教師,如報名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證時,得申請課程抵免,其抵免方式將公告於國立嘉 義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教 學 研 究 中 心 網 站 ( 網 址 :https://website.ncyu.edu.tw/cset)。請在報名時一併申請(第2期 培 訓 報 名 表 單 , 網 址 :https://forms.gle/si3TxxpNjnxEMcfb6)。
(七) 本計畫開班說明會訂於114年6月18日(星期三)下午6時,以線上會議方式(會議連結:https://s-l-teach-ncyu-112.webex.com/s-l-teach-ncyu-112-tc/j.php?MTID=m2e250da84a0d94cd0e3ca8dc40b9f187)辦理,請參訓教師依時參與說明會,恕不個別通知,若當日不克參加,說明會資料將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網站(網址:https://website.ncyu.edu.tw/cset)供參。
(八) 對培訓及認證事宜有疑問者,請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聯絡電話(05)2068101、(05)2068102。
發佈人: 教務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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