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下半年第一次公告標售本校奉准報廢之財產一批,請踴躍參加投標。
一、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附件。
二、投標資格:廠商。廠商應持有營利事業登記證及納稅證明文件。資格條件為影本者,本校得請廠商提出正本核對。
三、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5年1月9日上午10時00分整在本校會議室當眾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2個工作天10時00分整在本校會議室開標。
四、投標方式:
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115年1月8日中午12時止,在辦公時間內,向本校(地址:南投縣國姓鄉石門村國姓路311號)洽詢,投標須知、投標單、標封等請自行自網站下載使用,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郵遞或親送本校總務處投標。
五、本批標售標的物,投標人得於開標前於上班時間內親洽本校安排參觀。
六、投標人得標後應於115年1月14日前(開標之次日起3日內)繳交全部價款。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期限內若未繳清全部價款,保證金沒入公庫,得標人不得異議。
七、本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3日內,由本校按現狀交付標的物。(得標者應自行到校一次拆卸搬運標的,本校不負責保管及任何拆卸交通運輸費用等)
八、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九、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校網路公告為準。
二、投標資格:廠商。廠商應持有營利事業登記證及納稅證明文件。資格條件為影本者,本校得請廠商提出正本核對。
三、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5年1月9日上午10時00分整在本校會議室當眾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2個工作天10時00分整在本校會議室開標。
四、投標方式:
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115年1月8日中午12時止,在辦公時間內,向本校(地址:南投縣國姓鄉石門村國姓路311號)洽詢,投標須知、投標單、標封等請自行自網站下載使用,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郵遞或親送本校總務處投標。
五、本批標售標的物,投標人得於開標前於上班時間內親洽本校安排參觀。
六、投標人得標後應於115年1月14日前(開標之次日起3日內)繳交全部價款。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期限內若未繳清全部價款,保證金沒入公庫,得標人不得異議。
七、本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3日內,由本校按現狀交付標的物。(得標者應自行到校一次拆卸搬運標的,本校不負責保管及任何拆卸交通運輸費用等)
八、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九、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校網路公告為準。
發佈人:
總務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