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外縣市入學花蓮縣國中新生調查表
說明:
一、 依據花蓮縣政府115年1月15日府教學字第1150010815號函辦理。
二、 請貴校如有設籍花蓮縣之國小應屆畢業生欲返回該縣就讀所屬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填寫旨揭表格,於本(115)年3月16日(星期一)前寄送至該學區國中,俾協助辦理入學事宜。
三、 有關該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請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服務網(http://www.hlc.edu.tw/)「公務資源-10.重要連結-新生入學資訊服務網-相關法規」項下查詢。
一、 依據花蓮縣政府115年1月15日府教學字第1150010815號函辦理。
二、 請貴校如有設籍花蓮縣之國小應屆畢業生欲返回該縣就讀所屬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填寫旨揭表格,於本(115)年3月16日(星期一)前寄送至該學區國中,俾協助辦理入學事宜。
三、 有關該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請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服務網(http://www.hlc.edu.tw/)「公務資源-10.重要連結-新生入學資訊服務網-相關法規」項下查詢。
發佈人:
教務組長
